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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许可证经营场所要求(附条件标准和申报材料)

时间:2023-04-27 23:45:26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劳务派遣 许可证 要求 标准 材料  在线咨询

经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许可条件:

1.条件标准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场所一百平方以上,办公桌三张以上;电脑三台以上;打印机一台以上;固定电话三部以上;传真机一部以上

2.申请方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3.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企业名称预核准

(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原件1份)

(4)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已经经营的企业提供当期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交报告(原件1份)(加盖公章);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经营场所应设办公室和档案室,自有场所应当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用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期不低于一年(复印件1份)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办公设施设备应当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常用办公设备,并能够使用劳动就业用工管理信息软件等信息管理系统)。(加盖公章)(原件1份)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加盖公章)(原件1份)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加盖公章)(原件1份)

(10) 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