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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可以开展哪些业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时间:2023-08-22 11:57:19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互联网 药品 信息 服务 许可证 经营性 业务 非经营性  在线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有关药品的信息和服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互联网获取药品相关的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用途、剂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品查询: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特定药品的信息,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用户了解药品的基本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用药决策。

2. 药品比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还可以提供药品的价格比较功能,用户可以在不同的药店或电商平台上比较同一种药品的价格,以便选择价格更优惠的购买渠道。

3. 药品评论和评级:一些互联网平台允许用户对已购买或使用过的药品进行评论和评级,用户可以分享自己的用药体验,帮助其他人做出更好的选择。

4. 药品咨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还可以提供在线咨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向专业药师或医生咨询有关药品的问题,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收费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免费提供公开的、共享性的药品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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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

  3、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

  4、一名网站负责人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6、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7、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获得对于开展在线药品信息服务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有效地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拥有此证书的企业将被认定为合法、合规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商,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建立可信赖的品牌形象。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并不代表诊断和治疗的替代,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途径,帮助用户获取药品相关的信息。在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时,用户仍然需要谨慎对待,遵循医生或药师的建议,并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