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根据《关于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相关要求,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官网(http://gsxt.haaic.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公示。
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据悉,年报公示通过官网途径登录填报,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