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百通|

办理ICP

,

文网文

,EDI等互联网、通信资质专家
4008-919-185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问题 > 正文

劳务派遣许可证经营范围有快递吗(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

时间:2023-03-15 23:15:05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劳务派遣 许可证  在线咨询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变得规范化,劳务派遣用工也越来越火,成立的劳务公司也越来越多,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都需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和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被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或服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得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基本条件是什么?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