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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怎么申请文网文证(互联网活动资质申请指南)

时间:2022-03-25 11:13:32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互联网 文化 经营 活动 申请 文网文 许可证 指南  在线咨询
网络文化经营的定义: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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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企业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省文化旅游委审核颁发,要求企业只要在互联网上涉及上述业务内容,就必须申请相应类别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审批申请要求:
1.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章程,有一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2.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生产能力,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3.8名以上业务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取得相应资格;
 
4.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工作场所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本必须超过1000万元;
 
5.根据《关于引进文化领域外商投资的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接受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申请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商设立内地控股的商业互联网文化单位;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司。文网文公司。申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变更申请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3.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办公场所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答:根据文化旅游委员会规定,企业从事互联网项目并开展音乐、动画、表演、表演、比赛、艺术等业务内容,必须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相关业务2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许可证,文化局要求企业下架相关业务,严重处以罚款收入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