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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申请icp许可证注意事项)

时间:2022-09-24 23:18:02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许可证 受理 通知  在线咨询

在办理icp许可证的公司你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以及疑问?今天小编就讲解一下企业申请办理的一些常识,不止是icp许可证,相信其他的企业资质也是有常识需要企业记牢的,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办理icp许可证的时候,这些常识能更有效地办理icp许可证。

icp许可证适用范围本审批事项适用于在河南省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

受理机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受理。

申请材料审核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 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发放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由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