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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制电影许可证延期(电影的备案、摄制与审查)

时间:2023-02-20 23:42:43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许可证  在线咨询

这些年,影视文化行业始终保持极高的受关注度,一方面,中国影院数量增加、放映屏幕数量增加、观影人次攀升等因素不断让中国电影的票房维持高点,无论是投资人还是传统的电影行业从业者,都对影视文化相关的投资充满热情。另一方面,电影作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休闲娱乐项目,充实了大家的精神生活,所以“拍个电影吧”,在一定程度上亦是兴趣所在。

 

本文将与大家分享,如果个人或企业有资金、有故事、也有拍摄电影的计划或梦想,则需要进行哪些备案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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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拍之前先备案

 

根据《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影视文化单位在拍摄电影前,应将电影剧本(梗概)递交相应的广电部门备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电影制片单位和影视文化单位均可作为电影拍摄的主体。其中,就何谓“影视文化单位”,法律上的规定仅为:“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并未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加以具体限制;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公示的予以备案的影片拍摄单位也多为一般性的“文化传媒”、“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所以,取得电影制片单位的审批并非拍摄电影的必要条件。

 

在此我们也简单介绍一下备案的方式和所需材料。电影剧本的备案先以网上提交的方式进行(http://dy.chinasarft.gov.cn/),在线申请后将申请书打印、并将申请材料交至广电部门。

摄制电影许可证延期(电影的备案、摄制与审查)

制片单位向相应的广电部门提出备案,省级广电部门应作出决定并上报广电总局,待总局公布备案结果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向申请者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若决定不发放回执单的,则无论是建议其“修改后拍摄”或者“不同意拍摄”,都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制片单位。这个过程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摄制阶段自主性较高

 

取得备案回执单后,制片单位便可以开始影片的拍摄与制作。在影片的拍摄过程中,若涉及影片片名变更、出品单位变更、影片延期、影片撤项、影片人员入境、影片赴境外拍摄等事项,则需要办理申请;申请方式为在线填报申请表。

 

拍摄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往往会有特殊的拍摄要求,其中或也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我们列举几个常见的特殊拍摄。

 

  • 爆破、烟火戏份拍摄

特效作业单位须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须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须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

 

  • 占用城市道路拍摄

需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具体参照各省市地方规章。

   

  • 占用风景名胜区拍摄

应当经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旅游局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同意。

 

  • 特殊题材拍摄,如文物、军旅、警匪片

应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协助拍摄。

 

整体来说,摄制阶段主要应当做好演职人员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从商业运作的角度确保影片的如期完成、质量保障及预算控制,监管层面上除了特定情况外,管制并不多。

 

严格的影片审查

 

电影摄制完成后,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制片单位须将电影送审。审查通过并获得公映许可后,电影才可以被发行、公映,或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参加电影节、电影展。

 

送审时的必要材料包括:

(1)   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每份带子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带一套(送审BETA带需事先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且技术检查合格);

(2)   经办人领取电影片头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3)   交回《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4)   完成台本电子文档;

(5)   《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需加盖第一出片单位公章);

(6)   《主要创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7)   影片英文译名报告(需提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印制在中文片名下面)。

另有两项视情况提交的材料:同意增加或变更出品单位的批复的复印件或合同,且出品单位数量与出品人数量相符(出品人即是法定代表人);同意更改影片片名的批复的复印件。

 

审查工作由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合格的,由广电总局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书面通知制片单位。若是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查的,审查合格后,由省级广电部门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和《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制片单位持此文件并备齐相关材料到广电总局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如果制片单位对审查决定部不服,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

 

至取得公映许可证,电影的生产就完结了,后续,制片公司可进行相应的播放、参展、院线放映。另外,依据《电影艺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电影制片单位应在影片审查通过后三个月内,将原底标准拷贝件送交至国家档案馆;虽未获通过,但经国家电影主管机关决定需送交的,在半年内送交。

 

自2012年开始,国务院将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摄制电影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2015年,国务院将电影制片单位以外单位独立摄制电影改为后置审批;再到2016年,国务院彻底取消该审批事项。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摄制电影的限制被一步步取消,可见,各类公司参与电影摄制变得更为便捷了。

 

今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实施,直接提出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推动取消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审批,可以预见,市场主体进入电影摄制行业的行政成本会越来越低,市场参与度也会不断提高。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参与方在资金投入之余,还要做好风险控制,不断提高影片质量,如此方能在影视行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口碑、收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