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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公司未取得许可证,违规启用10698码号被罚款15万元

时间:2022-05-05 17:51:38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河北 许可证 处罚 1069 码号 罚款  在线咨询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通信罚决字〔202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淮安****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1MK****X

案由(事由):淮安****技术有限公司定州分公司涉嫌违规启用10698000****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淮安****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且在未取得10698000****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码号资源。

处罚类型:罚款

违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和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取得电信资源使用权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启用所分配的资源,并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规模。未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的用途。”

罚则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行为,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二)未通过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国际通信的;(三)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用途的;(四)擅自中断网间互联互通或者接入服务的;(五)拒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处罚机关: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4月14日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