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全称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在广电局受理批准的,尤其是近几年一些网站的经营涉及到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资质,更是让视听节目许可证炒到了天价,但仍然是有价无市。那么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许可证如何初审呢?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基本信息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010)64081608
预约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
http://banshi.beijing.gov.cn/
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申报单位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报材料的, 予以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告知申报单位 补充;不属于初审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对申报材料及办理条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提交决定;审查不通过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决定:根据审查意见及审核情况,作出初审是否通过的决定:初审通过的,将初审文件及材料及时上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审批;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颁证与送达:颁发的证件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副本),领取方式可以直接在窗口领取也可以邮件寄送。
新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详细流程请参考下图: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资质材料
四、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
五、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类材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的内容,并提供网络宽带租用协议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制度类材料:包括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编辑、技术人员的情况说明:包括人员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八、节目来源材料:如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
九、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合同、协议文件。
申请材料总要求:
1.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人可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或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结果名称及样本
备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副本)结果样本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设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