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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变更指南(官方)

时间:2022-03-18 17:45:05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上海 自贸区 企业 申请 增值 电信 业务 许可证 变更 指南  在线咨询
(一)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获颁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载明事项时,持证企业在完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申办许可证变更手续,应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单》、《申请承诺书》等材料,仍以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审批,审批流程、时限、制证、送到工作等要求与企业申请许可证要求一致。服务项目变更、终止经营的,企业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业务覆盖范围,如从本行政区内经营扩大到跨地区经营,企业应按告知承诺方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新申请许可证,然后申请注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
(二)注册住所变更 
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获颁许可证,注册住所变更的,若仍在自贸区范围内,且公司注册住所与主要办事机构一致,企业自行在系统中维护信息。若退出了自贸区范围,依据实施方案,不再符合自贸区内注册等试点条件时,应退出试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许可。其中,未开展业务或无用户的,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以告知承诺方式获颁的许可证;已开展业务且有实际用户的,如拟继续经营,应申请注销告知承诺方式获颁的许可证,并按照一般审批程序重新申请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在此期间,企业应妥善做好用户服务。
(三)股东股权变更 
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获颁许可证,股东股权发生变更的,若未涉及外资股东,企业自行在系统中维护股东信息。若引入了外资股份,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应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外资审查、工商登记、许可证申请(变更)等法定手续。
十三、办理方式 
本审批事项采用电子政务方式,申请企业应通过政务服务平台(http://ythzxfw.miit.gov.cn/index)提交申请材料。
十四、办理时限 
电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后,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电信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应依据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送达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