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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时间:2010-05-12 14:41:00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申请 第三方 支付 许可证 条件  在线咨询
央行重申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六点:
 
(1)商业存在。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资本实力。申请人申请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至少为1亿元;申请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至少为3千万元人民币,且均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出资人。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和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均应符合关于公司制企业法人性质、相关领域从业经验、一定盈利能力等相关资质的要求。
 
(4)反洗钱措施。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反洗钱措施,并于申请时提交相应的验收材料。
 
(5)支付业务设施。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提交必要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6)资信要求。申请人及其高管人员和主要出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并出具相应的无犯罪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