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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十条”后 非法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被约谈

时间:2015-06-30 12:09:31 作者:中企百通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919-185
关键字:互联网 新闻 信息 提供  在线咨询
        “湖南省网信办通报5家无新闻资质网站地方频道”,“不具备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擅自开办新闻栏目‘秦巴法治网’负责人被市网信办约谈”等等一些网站近期被网信办约谈。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在互联网上或许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不过,最近国家发布“约谈十条”,开始整治在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的情况下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
        在没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的情况下,不得从事新闻信息服务,不得擅自开办新闻栏目,不得转载国际国内新闻,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约谈”是约见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行政行为。被约谈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对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约谈后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那么,关于想在互联网中提供新闻信息的网站需要取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个什么样的资质,办理需要说明资质呢?下面,中企百通为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
 
        新闻单位与非新闻单位合作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不低于51%的,视为新闻单位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低于51%的,视为非新闻单位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办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三)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四)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
 
        其实在我们的互联网中获取信息时,注意甄别网站性质,不被个别网站经营人员花言巧语所迷惑。如发现任何以新闻监督为名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网站,应及时向各级网信部门举报。